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珠海市香洲区A204c01管理单元香工路东侧、保西路西侧用地
占地面积:61134.86 m2
地理位置:珠海市保税区香工路东侧、保西路西侧
土地使用权人: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土地利用现状:空闲地
未来规划:住宅、商务公寓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珠海利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同创伟业(广东)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钻孔单位:广东普罗宾地质勘察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二、第一阶段调查
(一)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2年6-8月。珠海市香洲区A204c01管理单元香工路东侧、保西路西侧用地(以下简称调查地块)现状为空闲地。调查地块所在区域在90年代以前为海域,90年代中期由人工填海形成泥滩地。1996~2003年为国有空闲建设用地(实际用途是种植甘蔗地)。2003年珠海金地集团珠海投资有限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2003~2021年,调查地块作为空闲地,一直未开发利用。2011年11月,金地集团在建设金地动力港商务园(位于调查地块的南侧)时,施工单位在调查地块内开挖部分土方转运至金地动力港商务园,之后未有外来土方在调查地块内回填或堆放。2021年4月,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地块一直未开发利用。2022年9月至今,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取得调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二)调查地块周边100m范围内,北侧主要为空闲地、宝怡路、珠海名实陶瓷阀有限公司和原珠海市舒丽玛温控卫浴设备有限公司的办公楼(两家企业已关闭搬迁,厂房空置);南侧紧邻宝平路和动力商务港;西侧为香工路和动力商务港的空闲地;东侧为空闲地、洪湾片区建筑物拆除处置临时项目部、保西路。西北侧100m范围内部分区域与珠海东方制冷空调设备配件有限公司的绿地重合。西南侧100m范围内部分区域与金地动力港重叠。金地动力港是金地集团珠海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珠海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是集文化创意产业、研发设计、服务外包于一体的大型企业集聚社区。园区内不涉及工业企业生产活动,未有污染物排放。
(三)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分析,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无潜在污染源。考虑到2011年金地集团在建设金地动力港商务园(调查地块南侧)时,施工单位在调查地块内开挖部分土方转运至金地动力港商务园。机械设备在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油污“跑、冒、滴、漏”的情况。调查地块外,北侧100m范围内历史上存在珠海名实陶瓷阀有限公司和珠海市舒丽玛温控卫浴设备有限公司的办公楼(两家企业目前已关闭搬迁,厂房空置);西北侧100m范围为珠海东方制冷空调设备配件有限公司。调查地块内靠北侧边界的土壤可能受到地块外企业的影响。
由于无法全面排除调查地块内土壤与地下水的污染风险,为进一步降低不确定性,将整个调查地块作为布点区域,开展下一阶段布点采样调查。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的特征污染物包括石油烃(C10~C40)和重金属(主要是铜)。
二、初步采样调查
(1)本次初步调查现场钻孔和采样的时间为2022年8月3日-6日,在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土壤点位9个,钻探深度为6.0m,钻探深度均达到地下水埋深以下2m,且穿透人工填土层到达第四系海陆交互相沉积层。在调查地块北侧(距离调查地块约1.8 km)碑口村北侧林地未受人为扰动处布设2个土壤对照点位。共采集土壤样品38个(不含8个现场平行样),检测项目包括:①《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表1基本项目45项(重金属7项:砷、镉、六价铬、铅、汞、镍、铜;挥发性有机物27项: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②土壤理化性质2项:pH值和含水率;③地块特征污染物1项:石油烃(C10-C40)。
(2)在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3个,建井深为6m,采集地下水样品3个(不1个含现场平行样)。检测项目包括:①水质常规指标:pH值、浊度;②重金属7项: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③地块特征污染物1项:石油烃(C10-C40)。
(3)本次调查土壤与地下水的检测结果具体如下:
①土壤检出的污染包括砷、汞、铜、镍、铅、镉、二氯甲烷、石油烃,所有检出污染物的含量均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②地下水检出的污染物有六价铬、汞、砷、镍、铜、镉、铅、石油烃(C10-C40)。除石油烃外,检出的污染物含量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中的Ⅳ类标准。石油烃(C10-C40)的含量低于基于人体健康风险评估推导的风险筛选值(≤0.548 mg/L)。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有机物均未检出。
四、调查结论
综合污染识别和初步采样调查的结果,珠海市香洲区A204c01管理单元香工路东侧、保西路西侧用地土壤污染物含量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污染含量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和基于人体健康风险推导计算的风险筛选值。经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调查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质量状况可以接受。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和《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粤环办〔2020〕67号)的技术规定,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珠海市香洲区A204c01管理单元香工路东侧、保西路西侧用地可作为住宅、商务公寓用地进行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