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珠海市高新区珍珠乐园项目地块
占地面积:375826.125 m2(其中珍珠乐园356858.455 m2,酒店18967.67 m2)
地理位置: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港湾大道南侧,珠海高尔夫北侧,软件园路东侧,华夏路西侧
土地使用权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单位:珠海华发城市运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闲置待开发
原用地性质:娱乐康体用地、旅馆业用地(依据《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21版)》)
未来规划:旅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商务用地+商业用地+一级邻里中心用地(依据《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21版)》)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珠海利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二款以及《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工作规定》(粤环发〔2024〕4号)第一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据《珠海市生态环境局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进一步明确珠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有关要求的通知》(珠环函〔2022〕111号)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以下简称“一住两公”)的地块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一)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12~2025年1月。珠海市高新区珍珠乐园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在1985年以前为耕作土及荒坡。1985年~2018年为珍珠乐园和酒店,土地使用权人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土地利用现状为旅游用地。2018年~至今珍珠乐园和酒店关闭,地块闲置至今,期间珍珠乐园门前停车场25000平方米出租给珠海市顺之旅旅游运输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作为驾校。
(二)调查地块周边50m范围的现状主要以住宅用地、旅游用地为主,不涉及工业企业生产活动。根据历史影像图和人员访谈可知,调查地块周边区域历史上主要为住宅用地、旅游用地,不涉及工业企业生产活动。
(三)调查单位于2025年1月在调查地块内设置43个快筛点位。现场快筛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土壤中挥发性有机物和重金属的含量未发现有异常情况。
(四)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及周边区域在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均不存在以下情况:
1.历史上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
2.历史上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3.历史上涉及工业废水污染;
4.历史监测数据表明有污染;
5.历史上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6.地块存在被污染迹象;
7.地块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三、调查结论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进一步明确珠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有关要求的通知》(珠环函〔2022〕111号)规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应分阶段开展,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我司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分析确认调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污染源,且周边区域也不存在可能对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产生影响的污染源。依据HJ 25.1第4.2.1条、广东省和珠海市的有关规定,认为调查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可接受,仅需开展第一阶段书面调查,无需进一步开展布点采样调查,调查活动结束。
经第一阶段调查确认,珠海市高新区珍珠乐园项目地块可作为幼托用地(R53)进行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