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保税区生活配套区5号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珠海保税区生活配套区5号地块
占地面积:51063.58m2
地理位置:珠海市保税区生活配套区5号
土地使用权人:珠海保税区民生工业仓储有限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国有空闲地
未来规划:医疗卫生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珠海利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同创伟业(广东)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钻孔单位:广东普罗宾地质勘察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二、第一阶段调查
(一)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2年7月。珠海保税区生活配套区5号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2002年以前为国有空闲地(未进行开发利用),2002年4月珠海保税区民生工业仓储有限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地块一直为闲置空地;2020~2021年,调查地块西侧和南侧用于驾校学员练车场地,东北侧区域欲作为混凝土搅拌站,曾有设备进场安装,后因为环保手续问题未通过审批,设备拆走。调查地块现状和历史均无工业入驻生产,无原辅材料使用、无工业废水和固体废物排放。西侧、南侧区域曾作为驾校学员练车场地,东北侧区域曾有混凝土搅拌站部分设备进场安装,可能存在潜在污染源。
(二)相邻地块(地块边界100米范围内)现状和历史主要为居民生活区、市政道路、空闲地等,相邻地块(地块边界500米范围内)内南侧存在重点地块为丽珠合成制药厂,企业生产过程中有机废气可能通过大气沉降等对调查地块南侧土壤造成影响。
(三)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分析,调查地块内可能存在潜在污染源,且可能存在一定的迁移途径,无法通过第一阶段调查后排除土壤与地下水的污染风险,需要进一步开展初步采样调查。因此,将整个地块作为潜在关注区域。根据污染识别结果选择关注污染物包括石油烃(C10-C40)氟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
二、初步采样调查
(1)本次钻孔采样时间为2022年7月10日-2022年7月14日,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土壤钻探点位18个,钻孔深度为6~7m,调查地块外布设土壤表层对照点位2个,共采集土壤样品79组,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表1基本项目45项(重金属和无机物8项:砷、镉、六价铬、铅、汞、镍、铜、氟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半挥发性有机物: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土壤理化性质2项(pH值、含水率)以及石油烃(C10-C40)。
(2)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4口,井深为6m,采集地下水样品4组,检测项目包括括地下水理化性质(pH 值、浑浊度)、重金属和无机物8项(砷、镉、铬(六价)、铅、汞、镍、铜、氟化物)、挥发性有机物27项(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以及石油烃(C10-C40)。
(3)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地块内土壤样品:所有检测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土壤污染风险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所有检测项目均未超过相应的《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Ⅳ类标准限值。
四、调查结论
综合污染识别和初步调查的结果,珠海保税区生活配套区5号地块土壤样品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 -2018 )中土壤污染风险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根据本次调查结果及相关技术规定,该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珠海保税区生活配套区5号地块可作为医疗卫生用地进行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