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材料工业(广东)有限公司四期工程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开
项目名称: 长兴材料工业(广东)有限公司四期工程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珠海大道9523号长兴材料工业(广东)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长兴材料工业(广东)有限公司
长兴材料工业(广东)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万美元(约13000万元),在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珠海大道9523号长兴材料工业(广东)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四期工程扩建项目,年产氨基树脂6000吨/年、油性丙烯酸树脂14400吨/年、油性聚氨酯树脂7200吨/年、水性聚氨酯树脂4500吨/年,同时将酚醛树脂由6000吨/年调整减产为3600吨/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规定,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2020年4月6日,长兴材料工业(广东)有限公司正式委托珠海利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珠海利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4月7日